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图书馆借还规则

发布时间:2026-04-03 阅读数:12332 来源:图书馆

一、图书馆(富民校区、安宁校区、昆明校区)图书均实行开架借阅。

二、入馆读者凭本人工号或学号(自己设置密码)借阅,不得代别人借阅图书。

三、图书馆三校区(富民校区、安宁校区、昆明校区)文献资源可互借互还。

四、图书借阅数量:教师读者限借30册,学生读者限借10册。借书须到借阅台办理借阅手续,所借图书当天内不能归还。

五、借阅期限:教师读者借期60天,学生读者借期30天,若需延长借书时间可续借一次(可在图书馆微信公众号中进行续借操作),续借期限和借阅期限一致。

六、集体借阅时,谁组织借阅,谁组织归还。

七、借还手续统一到读者服务台办理。

八、读者在办理借阅图书手续时,请核对借阅信息,仔细检查所借图书有无损坏、勾画、缺页等情况,如有请立即提请管理员处理。否则办理图书归还手续时,管理人员检查发现图书如有上述情况,则按《图书(期刊)遗失、污损赔偿规则》处理。

九、教师读者调离学校、退休、辞职、解聘等,学生读者毕业、休学、退学、开除学籍等,离开学校时须还清所借书,方能办理离校手续。

十、精品图书原则上不外借,若有教学、科研等特殊需要,必须经馆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。

十一、未办理外借手续,擅自将图书带离书库,视为不道德行为,如发现后按窃书处理。


初审  ▏王延武
复审  ▏李舒
终审  ▏梅忠